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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不是“盘中餐”,非法捕猎必受罚!
时间:2026-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暖花开,看到林间跳跃的松鼠、田间蹦跶的田鸡、枝头歌唱的麻雀,你是否会觉得“野趣盎然”,或想收入笼中,或想盛入盘中?

注意!这份“野趣”背后,可能隐藏着法律的红线——你眼中的“普通野味”,很可能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抓、卖、吃,都可能构成犯罪!


基本案情


202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朱某使用弹簧夹在安远县天心镇及龙布镇共四次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总共狩猎到2只野猪、2只麂子和3只白胸苦恶鸟,价值共计7900元。朱某将狩猎到的野生动物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一部分拿去售卖,通过售卖捕获的野生动物获利约1300元。

处理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朱某在未经办理狩猎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1月20日,本院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对朱某提起公诉,朱某被安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


非法狩猎的危害


1.破坏生态平衡。每一种野生动物都在生态链中扮演着独特角色,非法狩猎会导致某些物种数量锐减,甚至灭绝,进而引发连锁反应,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

2.威胁生物多样性。许多珍稀动物,如穿山甲、犀牛等,因非法盗猎而濒临灭绝,它们的消失不仅是自然的损失,也是人类文明的遗憾。

3.助长犯罪与疾病传播。非法狩猎往往与市场交易、走私犯罪相关联,同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还可能传播人畜共患病,威胁公共健康。

检察官提醒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捕几只鸟尝尝鲜”“卖几只鸟赚点小钱”无关紧要,法律红线不可触碰。非法狩猎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直接破坏,还会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狩猎活动,如发现非法狩猎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二十八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三十一条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编校:卢美芳

复校:杜江楠、卢 焱

三校:李爱娟、陈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