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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高回报?无风险?警惕“稳赚不赔”陷阱!
时间:2026-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资金回笼快”、“高收益”、“无风险”,当这种诱人的投资项目摆在你眼前你是否会心动?当心!这可能是为你精心设计的投资陷阱。某些犯罪分子打着项目合作等幌子,让身边人进行投资,等投资款到位后,承诺的分红就变成泡影,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就曾办理过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份,被告人甲某某与被害人乙某某通过网络相识,之后甲某某向乙某某称自己准备在广东省承包一个陶瓷厂,总投资金额100万元左右,还差20万元资金,邀约乙某某投资20万元,并向乙某某承诺给其20%的利润。在甲某某多次向乙某某保证该投资靠谱、无风险、每日有钱赚的情况下,乙某某信以为真,遂分三次转账给甲某某合计20.5万元。

被告人甲某某收到乙某某转账后,并未承包陶瓷厂,而是用于赌博输光。乙某某见甲某某未按承诺分红,便多次向甲某某催要,甲某某为应付、拖延乙某某的催款,先后在2023年5月、2023年8月写下欠条给乙某某,仅归还了乙某某5000元,并于2025年6月写下一份承诺书后再无还款,乙某某发现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结果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甲某某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甲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投资理财需谨慎,天上不会掉馅饼,“保本高收益”全是诈骗陷阱!大家投资理财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投资前核实项目真假,盯紧资金流向,不要轻信他人一面之词。


编校:钟惠珍、陈凌志

二校:杜江楠

三校:陈雪光、李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