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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已至,防骗小贴士请收好!
时间:2025-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七夕佳节,情侣们纷纷沉浸在甜蜜的氛围中,然而在这种美好的时刻,检察官要提醒大家不要被对方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时,保持清醒与理性,小心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陷阱。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6日,被告人小明(化名)通过聊天交友软件与被害人小强(化名)相识,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并通过微信联系。小明谎称其名叫“小美”(女性,系小明的前女友),并发送小美的身份证照片以及小美的照片和视频给小强。后小明在与小强聊天过程中愈发暧昧,以“小美”的身份与小强“谈起了恋爱”。

没过多久,小明开始虚构信用卡逾期要还款、母亲生病做手术、母亲去世下葬、坐车来找小强见面需要路费等为由多次向小强要钱,小强信以为真,陆陆续续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多次转账给小明。二人相处期间,小强多次要求见面,小明害怕被识破骗局,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在接通小强拨打的微信视频通话后不出声不露脸,直至同年8月31日在小强的逼问下承认其真实身份系小明。2024年7月6日至同年8月31日期间,小强共计被小明骗取103201.54元。2024年9月22日至同年9月29日,小强识破骗局后,为稳住小明,仍通过微信转给小明1532元。2024年9月27日,小强找到小明要求归还钱款,小明承认其冒用前女友小美的身份与被害人小强相处,并退还4800元给小强。

2024年12月20日,被害人小强报案。同年12月25日,被告人小明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编造虚假身份以获取被害人小强的好感和信任,并虚构事实,骗取钱款共计98401.5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5年5月12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以小明涉嫌诈骗罪向安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防骗小贴士
01
选择正规婚恋交友平台

在选择婚恋交友平台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平台。在参加线下活动前,要仔细了解活动的主办方和内容,避免参加一些不明来源的活动。

02
保持警惕 勿轻信陌生人

在网络交友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对方的身份和说辞,如果对方在短时间内要求与你确定恋爱关系,并以多种理由向你借钱,一定要谨慎对待,不要轻易转账。

03
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自己遭遇了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检察官提醒

七夕节是一个浪漫的节日,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反诈小贴士,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度过一个甜蜜、安全的七夕节。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打击诈骗犯罪,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编校:钟惠珍

复校:杜江楠

三校:陈雪光、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