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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石取火烧蚁窝,引发山火惹大祸
时间:2025-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本来是去修田埂的,结果被蚂蚁咬了,一气之下引火烧蚁窝,没想到竟然引发了山火,我现在很后悔,知道自己错了。”


01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小芳在某山场山脚荒田修田埂途中被蚂蚁叮咬,便产生了火烧蚂蚁窝的念头,她拿来一把干草盖在蚂蚁窝上,又在山脚下的水沟捡了两块石头,通过石头摩擦敲击出火星后引燃干草。因当天气温高且干燥,火势迅速向周边荒田扩散,而后蔓延至周边山场,烧毁多个山场林木。经鉴定,此次失火造成过失烧毁林木蓄积量为622立方米,过火林地面积8.41公顷,涉及国家重点二级生态公益林25.7亩。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小芳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向安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

0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山林周边、林区及野外区域进行焚烧秸秆杂草、焚烧纸钱等野外用火行为。如需用火,应选择相对空旷、远离易燃物的地点,并做好充分的防火措施,在用火完毕后要彻底熄灭火源,避免留下火灾隐患。切勿因一时的疏忽,给个人乃至国家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END


编校(审):钟惠珍

复校(审):杜江楠

三校(审):陈雪光、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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