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小芳在某山场山脚荒田修田埂途中被蚂蚁叮咬,便产生了火烧蚂蚁窝的念头,她拿来一把干草盖在蚂蚁窝上,又在山脚下的水沟捡了两块石头,通过石头摩擦敲击出火星后引燃干草。因当天气温高且干燥,火势迅速向周边荒田扩散,而后蔓延至周边山场,烧毁多个山场林木。经鉴定,此次失火造成过失烧毁林木蓄积量为622立方米,过火林地面积8.41公顷,涉及国家重点二级生态公益林25.7亩。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小芳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向安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