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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元就能监外执行?骗局!
时间:2025-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相信我,我有门路可以帮你办理监外执行

我和那个领导可熟了,我有关系可以帮你办理缓刑

当有人这样跟你说

千万别信!

是骗局!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小明正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焦头烂额,小华谎称其“有门路”可以帮助小明办理监外执行或者缓刑,并称办理此事只需花费十八万元,需先支付七万元用于打点关系,若此事未办成,会将钱款退回。小明听后信以为真,将七万元转给小华,小华则将钱用于偿还债务等。可纸终究包不住火,检察机关的电话和文书打破了小明花钱就能监外执行的“美梦”,遂找到小华要求退钱,但对方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归还。小明遂前往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该案于2025年5月9日由安远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逮捕,本院经审查认定小华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并于同年5月16日依法决定批准逮捕小华。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

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可能通过“门路”、“关系”、“熟人”、“领导”进行“暗箱操作”,司法机关始终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编校(审):刘鸿、刘恋

复校(审):卢焱、杜江楠

三校(审):张芬、陈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