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份,被告人许某通过微信添加到一个自称为“黎风”的男子(在查),并添加对方为 QQ 好友。2024年2月25日,“黎风”以使用银行卡进行转账获取酬劳作为回国见许某的路费为由,要求许某使用其名下银行卡帮助转账。
许某明知道转移的资金可能是非法资金,仍按照“黎风”的要求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帮助“黎风”转账。在自己工商银行卡被限制线上交易的情况下,许某通过银行柜台取现30000元存入名下邮政银行卡,该银行卡随即因异常资金流入被限制线上交易,许某又通过 ATM 机从工商银行卡取现4000元。经查,被告人许某名下的银行卡取现的34000元,系涉诈被害人转入的涉诈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