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1日在安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鹏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实干实绩全力服务保障安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守正创新,深耕主责主业,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办案质效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有新突破。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16项,获评县“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先进集体等荣誉,首次涌现出全市、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坚强党性擦亮忠诚底色
一是全力筑牢忠诚之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坚持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宣传阶段安排,着力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政治轮训、红色研学活动、警示教育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14场次,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8件次,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全年未发生涉检负面舆情。主动接受市委提级巡察,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持续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持续培育“检心向党”党建品牌,探索构建“四敢精神”党建工作新模式[1],以高标准政治建设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员队伍、检察队伍一体建设,落实双向培养机制,吸收3名部门负责人为中共党员,发展培养4名优秀干警入党,进一步夯实检察事业基础。认真落实市委“如我+”行动部署,积极开展“如我在诉”行动,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将心比心办好案件,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紧扣中心大局,以精准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人,提起公诉453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功办理赖某峰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27人,宽严相济办理陈某某、谢某某等44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2],对骨干成员及受蛊惑的未成年人进行区分处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护航能源资源安全,依法惩治非法采矿等涉稀土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犯罪,起诉6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123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深化“监检”衔接配合,办理监委移送贪污贿赂案件7人。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打击促保护,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6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人,对办案发现的监管缺位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2起违法查扣冻、超数额扣押案件,涉案金额248万元。坚持以服务优环境,健全检企常态化沟通机制,院领导带头走访重点企业30余次,针对性提示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指导,助力企业稳健前行。
三是奋力守护绿水青山。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珠江流域专案部署,办理相关监督案件5件,持续保护东江源头水生态环境。参与清网护鸟专项整治,办理涉鸟类案件5件。深入践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情节较轻的案件当事人,督促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实现惩罚、教育和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注重科技赋能监督,探索运用公益诉讼“卫星+无人机+现场”的“空天地”一体化调查取证技术,办理“督促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3],相关办案情况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技术支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515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259人,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73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相关企业未及时被纳入信用惩戒公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堵塞管理漏洞。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覆盖全县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在乡镇、社区、单位等开展法治宣传70余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坚守为民初心,以司法温度回应群众期盼
一是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化一体履职,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件。对办理的黄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4],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安远首例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案例。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办理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32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46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办理的陈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对因案致贫的陈某某开展市、县联动救助,发放救助金7.4万元,帮助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重燃希望。
二是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做到件件有回复。持续落实领导包案首办申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领导接访和青年干警陪访制度,安排检察长接访46人次,高质效办理上级院转办案件5件。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实地走访和释法说理,促成39件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案结事了人和。优化检察服务平台,揭牌启用新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检察服务。
三是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人,起诉19人。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30人;开展社会调查76次,组织开展帮教76次,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以“青橙工作室”为依托,结合一站式救助,帮助多名妇女儿童走出案件阴影,对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督促依法履职。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结合“法治心育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讲、庭审观摩等活动15次。
四、扛起法治担当,以忠诚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依法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1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开展同步审查,向法院制发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书3份,依法对判决确有错误的唐某涉嫌诈骗案提出抗诉[6]。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财产刑执行、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2件,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参与违法活动,监督收监3人。
二是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7件,让法治能量温暖人心。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的曾某某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6],通过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残疾人曾某某摆脱被冒名贷款的30万元债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强化对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针对“违规终本”开展专项监督[7],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行政检察稳步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0件,以监督实效促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扎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诉讼程序相关监督案件2件,均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整改。运用大数据模型开展工伤保险检察监督,督促全县16个在建项目依法及时参加工伤保险,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稳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0件,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7件,防止“不诉了之”。办理的古某盗窃行刑反向衔接案[8]获评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协助赣州市检察院研发“餐饮类行政处罚案件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开展餐饮类行政处罚专项监督行动,此项工作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拓展深化。坚实扛牢“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对经诉前程序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提起诉讼2件,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开展涉刑公职人员“带薪服刑”、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件,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涉刑退役军人领取补助金专项监督,追缴金额6万余元,助推规范开展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积极落实省人大“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开展非遗传承保护、古桥保护和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8份,撰写形成《关于加强全县古桥保护监管的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推动全县开展古桥保护工作。
五、锻造过硬队伍,以从严治检夯实发展根基
一是全面抓牢检察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83件,占办案总量的43.63%。细化履职办案质效正负面清单,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评查122件案件,实现评查全覆盖。加强内部流程监控,规范案卡填录,严把办案期限,全年发出流程监控提示27次,发出案卡整改提示43次,以严格管理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二是持续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实施“青蓝计划”,完善“师徒结对”帮带机制,扎实推进干警岗位练兵、专业训练,组织参加各类检察业务竞赛,1人获评全市、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1人获评全市行政检察业务能手,1人获评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人才强检取得历史性突破。提任5名“90后”干警担任部门正副职,2名“90后”干警通过遴选入额,为检察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借助对口援助机制,枣庄市检察院派出5名业务骨干来院开展指导,并安排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现场授课,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提升数字检察能力,在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我院应用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102个,应用模型辅助办案130余件,排名全省27名。
三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与干警的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强化“八小时内外”管理。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记录报告63件。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紧盯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组织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守护红色文化传承工作,配合开展公益诉讼等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人士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130余人次。真心支持律师工作,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39次,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2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安远检察动态260余条,用心传递检察声音。
各位代表,2025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更得益于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执法司法部门鼎力支持、社会各界人士热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检察履职与全县大局融合不够紧密,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主动作为不够;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仍需提升;队伍建设任重道远,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仍有差距,检察管理还需提质增效。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予以解决。
2026年的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守住“一个家底”、鼓起“两个钱袋”、做强“三大产业”、带好“两支队伍”的工作思路,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进“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不断累积和拓展新成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远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抓实提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完善打击电诈、网络犯罪一体化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建设东江源头山水名城目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安远绿水青山。深入推进涉检信访法治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质效。
三是更加用心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如我+”行动,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护苗”行动,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坚持高质效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具体问题。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惩治力度。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全面增强法律监督刚性质效。
五是更加严实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三个管理”,强化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态势分析,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9]。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各位代表,潮涌催人进,风好正扬帆!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担当实干、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远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