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三)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熟悉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同等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接受调查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毒吸毒人员;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9.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二、岗位待遇
执行我院聘用制人员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提交到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办公室B405。咨询电话:0797-3752870。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
(3)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二)面试
考察驾驶技术实操、车辆专业知识、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地点为安远县人民医院,体检费个人自费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聘用
招聘程序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