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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莫让超速疏忽酿成悲剧
时间:2026-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遵守法规 安全出行
交通 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日常行车过程中,超速、分心、疏忽观察、操作不当等细微陋习,看似微不足道,却极有可能瞬间酿成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家庭破碎的悲剧。

近期,本院依法审查办理一起因驾驶人超速驾驶、未仔细观察路况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以真实案例敲响交通安全警钟,提醒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日傍晚,钟某某驾驶新能源小型客车从安远县孔田镇社山村往孔田镇太平桥方向行驶,18时30分左右,当钟某某驾车行驶至G238国道544KM+300M孔田镇太平村古岭小组路段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且超速行驶,将前方在行车道行走的行人郭某某撞倒,造成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钟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鉴定,郭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合并颈部损伤而死亡、钟某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后钟某某赔偿郭某某家属并取得其谅解。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目前,本院已依法办理该案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机动车上路务必限速行驶、谨慎驾驶、全程观察、提前避险。



行经居民区、路段路口、人行通道务必减速瞭望、礼让行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主次责任有划分、法律责任无豁免。



驾驶人必须始终坚守安全底线,尽到最大限度的安全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