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效规范、公平公正、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每一位市场主体的共同维护、自觉遵守、主动践行。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持续营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安远检察院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线上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平竞争意味着所有市场主体,无论规模大小都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同等的竞争机会,依靠市场质量、服务水平、技术创新等参与市场博弈,拒绝投机取巧,恶意打压。
虚构销量,伪造评价,夸大产品效果,欺骗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评价体系。
通过造谣、差评攻击、恶意投诉等方式打压竞争对手。
通过不正当利益输送获取交易机会,破坏市场交易规则。
设置虚假奖项、诱导消费、变相捆绑销售。
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排挤微小商户、设置市场壁垒。
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平的市场环境,不是依靠监管“被动整治”,更需要全体市场主体主动遵守、自觉维护、共同守护。安远检察院在此倡议:
①坚持诚信经营,坚守商业道德,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②坚持公平竞争,拒绝恶意诋毁,刷单造假,恶性低价竞争;
③坚持守法合规,健全经营合规体系,筑牢法律风险防线;
④坚持良性发展,依靠质量、服务、创新提升竞争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
安远检察始终坚持以法治力量破除市场壁垒,以司法监督规范竞争秩序,依法惩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非法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等犯罪。
每一家企业的守法经营、每一次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坚实基石,唯有人人守规则、户户讲诚信、事事重公平,才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