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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护绿|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6-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检察守护绿水青山
8·15 全国生态环境日

2026年8月15日,我们将迎来第四个全国生态环境日,同时,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于当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新时代,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法典在身边,这些变化您知道吗?

安远,是香港同胞饮用水源——东江的发源地。三百山的翠绿、东江源的清甜,是大自然赋予安远最宝贵的财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部“绿色宪法”为安远的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更强大的法治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等理念系统写入法律,明确了:

·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

· 生态环境损害不仅赔钱,还要担责

· 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环境的有力武器

法典的每一款条文,都在告诉我们: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道德倡导,更是法律义务。


以“检察蓝”守护东江源头绿

作为东江源头的法律守护者,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生态保护融入检察履职的每一个环节。近三年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县委“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加强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8件,以法治力量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同时,坚持践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恢复治理”办案模式,督促补植复绿360余亩,追缴植被恢复费用32.4万余元,组织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实现惩罚、教育和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


携手同行,共护东江源头水

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生态的保护在于你我。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指引,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守护东江源头的一泓清水贡献检察力量。

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欢迎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 检察服务热线:12309

?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让我们共同守护安远的绿水青山,让东江源头水永远清澈流淌!


END


编校:钟小雨

复校:陈晋、杜江楠

三校:陈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