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辖区内部分酒吧等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酒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部分酒吧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标志的问题,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针对部分酒吧存在未核实消费者身份的现象,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今后在经营过程中对明显能够判断其为未成年人的,一律禁止其进入酒吧,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要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