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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功德箱当“提款箱”?触碰法律红线终受惩
时间:2025-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寺庙里摆放功德箱

本是为了方便香客捐赠“香火钱”

万万没想到

有人竟盯上了箱内钱款


案情简介

谢某某途经安远县某乡镇观音庙时,发现观音庙晚上无人看守,遂潜入庙中,采用剪断监控网线、用铁丝勾出功德箱里面的钱等方式,连续作案四次,共盗窃寺庙功德箱内2700余元现金。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普法

寺庙功德箱中的钱财,属于香客捐赠给寺庙的财物,其所有权归属于寺庙。窃取功德箱内的钱财是一种盗窃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法之事不可为,不义之财不可取,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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