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因工作关系结识被害人杜某某,后曾某某为偿还自身债务,对被害人谎称其个人承接了某单位的展厅改造项目,并邀请被害人参与投资,承诺2023年年前完工,项目结算时将分得投资50%的利润。被害人信以为真,遂向曾某某转账60000元。曾某某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工程项目结算名义向被害人转账投资本金60000元及投资利润30000元。

2023年12月份至2024年8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邀被害人出钱投资的方式,骗取被害人100万余元钱款,曾某某在收到被害人的转账钱款后未将钱款用于项目投资,而是以投资分红的名义转回部分钱款给被害人以此骗取信任,剩余部分则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日常消费等。
曾某某于2024年12月10日在安远某网吧被民警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25年1月17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对曾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