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缅甸有大生意做,很赚钱!
真的吗?咋去?一起哇?
我知道网上有偷渡路线,不如咱一起偷渡过去
说干就干
曾某某四人背上行囊
便开始“偷渡之旅”
???
2019年8月份,曾某、廖某、叶某、刘某等人谈到在缅甸容易赚钱,便商量一起去缅甸做生意,四人约定到缅甸某地汇合。后四人到达边境附近,便以徒步、乘坐摩托车、乘坐皮划艇等方式偷渡至缅甸。当四人到达缅甸境内,由于各种原因,刘某、廖某、曾某三人在缅甸逗留了10余天仍未找到营生,便各自偷渡回国,而叶某则独自在缅甸谋生。直至2021年11月在叶某在公安帮助下返回中国,并被云南省边境公安机关罚款1000元。2022年8月4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对曾某等四人涉嫌偷越国边境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
检
提
醒
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偷越国境至其他国家,一方面没有合法身份,务工受限,人身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偷越国境违反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天上不会掉馅饼,万万不可轻信所谓的“境外高薪工作”,被所谓的“缅甸淘金、日进斗金”的花言巧语迷惑,避免上当受骗。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