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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保健酒并不"保健" 商家为牟利竟往酒里加"伟哥"
时间:2016-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伟哥”名为西地那非,为处方药,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属于违法行为,过量服用会产生心脑血管方面的问题。然而,却仍有些利欲熏心的不良商家,置法律于不顾,添加禁止物品。

   萍乡市莲花县的阳某经营一家酒类公司,主打品牌为一款养身酒,由阳某按照秘方将白酒和中药浸泡勾兑而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这款养身酒销量疲软。发愁的阳某四处打听提高销量的方法,之后,他听说用一种药粉浸泡出来的酒功效比他生产的养身酒要好,阳某马上托朋友给自己介绍了外地一个姓陈的商人,从他那花了7500元购买了45公斤该药粉。简单的勾兑加工后,阳某试喝了下,加了药粉的酒的确比自己原来的养身酒功效要强。于是,阳某就用这批药粉生产出了91箱酒,并将这批酒贴上自家原来养身酒的标签,以每箱18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76箱,收益1万余元。

  然而,酒让阳某尝到了甜头,也让他触了法网。2015年年8月13日,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阳某生产、销售的养身酒进行抽检,检出了该批养身酒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含量为1.66mg/ml。

最终,法院判决阳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阳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查封的15箱养身酒,依法予以没收;禁止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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