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
安远县人民检察 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数 41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41个、全额事业编制数 / 个、差额事业编制数 / 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数 / 个;实有人数 39 人,其中:在职人数 39 人,包括行政人员 39 人、全额事业人员 / 人、差额事业人员 / 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 人;离退休 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 7134928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129928 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99.9%;其他收入 / 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5000 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1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 7139928 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123928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9.8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841111.2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51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97712.8元;项目支出 16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0.2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检察)支出 63003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8.3 %;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445315.2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2%,住房公积金支出394312.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5%。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16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713492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9.9%,具体为:基本支出712392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9.8%;项目支出16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