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联系我们
安远检察微信
安远检察微信
安远检察抖音
安远检察抖音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数41个,其中:行政编制数41个、全额事业编制数41个;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39人,包括行政人员39人、全额事业人员0人;退休9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改革,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严格按照上级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吃透上级精神,持续推进改革,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力配合好监察委员会体制改革。

二是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聚焦监督主责主业。重点围绕我县生态领域进行公益诉讼探索,抽派业务骨干做好线索摸查工作,及时向市院汇报,切实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的方式捍卫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主动与森林公安、法院联系,努力在补植复绿方面达成广泛的共识,真正实现依法打击破坏生态领域犯罪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修复。丰富生态检察宣传模式,提高生态检察工作影响力。

    四是坚持内外兼修,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载体,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用好各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平台,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尤其要有计划加强入额检察官的业务培训,提高入额检察官的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确保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9949984.9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10056.96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工资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3984.96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4%,上年结余收入600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 9949984.9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10056.96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工资等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33984.9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8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997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176.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10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1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99603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29.6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20.9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8%;住房保障支出449396.4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5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财政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9943984.9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9056.9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9.94%,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8990038.00元,占财政补助支出9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29.60元,占财政补助支出4.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20.96元,占财政补助支出0.28%;住房保障支出449396.40元,占财政补助支出4.5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49984.9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10056.96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工资等增加

(六)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工程预算0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6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元,比上年预算减0元。

公务接待费96000元,比上年预算减,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车的使用。

 

 

第三部分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安远县东江源大桥头邮编:342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