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联系我们
安远检察微信
安远检察微信
安远检察抖音
安远检察抖音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两会看检察】安远检察2023年工作回顾——公益诉讼检察篇
时间:2024-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两会看检察


2023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锚定“争一流、站前列、创品牌”目标定位,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会期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诚挚推出“两会看检察”特辑,深度呈现安远检察2023年工作成果。今天,为大家带来公益诉讼检察篇




2023年,聚焦县委“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依法履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31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9件,其他领域案件1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1件,全省典型案例2件,全市典型案例1件。



全力守护“东江翡翠”


推进东江源头水生态保护

为保护香港同胞饮用水源,开展了东江源头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运用“河长+检察长”“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促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2023年9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国典型案例。

助力瑞梅铁路规范化建设

针对重点工程瑞梅铁路建设可能发生的临时用地复垦问题,提前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迅速履职,促使用地单位尽快履行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缴交土地复垦保证金,明确复垦责任,确保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能够得到复垦,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截至目前,行政机关共审批临时用地面积570.63亩,并分批次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全面落实复垦复绿责任。

督促整治耕地非粮化

严格落实“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要求,开展耕地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守护耕地红线。针对某公司建设项目用地超过审批范围违规占用用于建设厂房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责令整改,违规占用的58.66亩农用地(其中耕地4.59亩),已完成复耕复绿。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通报的我县部分耕地非粮化问题,组织召开听证会,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案涉的110.77亩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及时整改到位,目前问题已全部销号整改。


全力保卫“食药安全”

助力打造大湾区优质“菜篮子”

针对我县部分大棚蔬菜基地农业生产记录不齐全、农药检测不全面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和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大棚蔬菜基地经营者规范大棚蔬菜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做好生产记录、农药残留检测等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促进全县蔬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用心守护群众“颜值”安全

开展公益诉讼“护颜”专项监督,重点对违规营销宣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对生活美容机构擅自执业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建立长效机制,创新美容服务行业监管;及时传播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做好甄别、防范风险。


凝心聚力“益心为公”

齐抓共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密切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聘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3名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20人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行业,全力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构建森林、河湖水等资源保护“齐抓共管”新格局,形成保护合力,共同推动解决民生民利、社会治理难题。

检察开放共赴“公益之约”

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加,展示检察履职助力翡翠安远建设成效,广泛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召开“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固本强基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力量,组建专门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2023年,安远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


2024年,安远县检察院将继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盼,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校(审):陈晋

复校(审):杜江楠

三校(审):唐智斌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安远县东江源大桥头邮编:342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