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禁止酒吧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饮酒
近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数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中均存在未成年人在酒吧或KTV饮酒后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双方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易从言语纠纷激化为肢体冲突。
为有力杜绝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导致的不良影响,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就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饮酒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2024年7月17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辖区内部分酒吧等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酒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部分酒吧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标志的问题,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针对部分酒吧存在未核实消费者身份的现象,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今后在经营过程中对明显能够判断其为未成年人的,一律禁止其进入酒吧,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要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下一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以“我管”促“都管”,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校(审):刘鸿
复校(审):卢焱、杜江楠
三校(审):陈雪光、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