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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83万余元,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刘俊逸受贿案
时间:2024-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远分中心原副主任刘俊逸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远县监察委调查终结,于2024年4月2日移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5月15日以受贿罪向安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6月20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支持公诉,县行政审批局、团县委共计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刘俊逸利用其担任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远分中心副主任、安远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室职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关照和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283.98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希望广大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





编校(审):钟海春
复校(审):卢焱、杜江楠
三校(审):陈雪光、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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